求助房地产税务问题急????
- 一、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6、印花税: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2002年1月1日以后办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向国税缴纳外,其他税收都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 参见注册会计师统一辅导教材——会计
325页,例19-1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征收房产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不属于自用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但为促进集贸市场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专用汽车征免车船使用税:专用汽车如环卫、医疗、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车辆,不论是否收费,均免征车船使用税。用于...
在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通常,个人在出售房产时需要根据其盈利额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然而,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首先,如果房产是家庭唯一的住所,且出售房产后家庭将失去住所,此时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这主要考虑到家庭居住需求的稳定性,确保人们在失去...
(六)企业出售房产,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按照营业税额随征城市维护建...
问题一: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销售未完工产品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扣除销售未完工产品已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答:不可以。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纳税人,填按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
1、如果投资额是3000万,假定分给投资方的产品计税价是5000万,差额2000万,这2000万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因为投资方分回的房产不需再纳税了,所以在房产企业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没有计税成本,投资方分回的价值按视同销处理,比如售价6000万,原投资额3000,则3000万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简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