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报销的电话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职工报销的电话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 如果话费发票上注明的是员工个人名字,是需要并入职工福利费中一起计算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抬头是个人的话不可以,要是是补助类的,可以考虑做到工资表中,要合并缴纳个税,不过有的地区补助是有减免个税的。例如河北冀地税发[2009]46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

  • 只要报销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这部分费用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种报销业务无需进行税务调整。若手机是专为公司业务使用,可以将其作为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的通讯费来计算。如果相关发票符合规定,这部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然而,如果手机是个人使用的,并且无法...

  • 如果手机通信补贴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这些补贴应当被视为职工福利费,按照相关规定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可以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

  • 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员工电话费的报销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强调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

  • 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姓名的电话费发票列支的是职工个人发生的支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该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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