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税务登记时有哪些特殊规定

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税务登记时有哪些特殊规定
  • 一、“登记表类型”使用《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登记《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多个自然人的,登记第一顺位的自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其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证件号码登记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号。

    三、“投资方信息”登记合伙人投资信息。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证件号码登记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号。

    四、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
  • 1、首先,办事人需前往地税窗口申请并领取《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人合伙企业)》,并按要求填写。请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2、接下来,将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以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地税窗口工作人员。所提交的资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3...

  • 三、“投资方信息”登记合伙人投资信息。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证件号码登记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号。四、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

  • 5、个人合伙企业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 营业执照、合伙人的身份证、银行账号开户证明,填写《税务登记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即可。如果不是很清楚,最好先到办税服务厅去咨询一下税务人员,然后拿齐要求的资料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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