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给个人,超过一年没有收回来的,公司要交哪些税?税法有这样规定吗?

公司借款给个人,超过一年没有收回来的,公司要交哪些税?税法有这样规定吗?
  • 你讲的应该是所得税法里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吧!你所讲的一年,应该指的是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吧!(比如你是该企业的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你9月份借了钱,如果年底你不还,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吧(一般情况下,一个纳税年度是指1月1号到12月31号))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充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所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对于借款期限的界定不统一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只要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因此,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要】
    公司借款给个人,或者是公司,超过一年没有收回来的,公司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税法有这样规定吗?【提问】
    你好,我是有着数十年经验的律师了!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五分钟之内回你,回答完毕后,如果你觉得满意,可以给我个赞吗?谢谢您!【回答】
    你好,那么,并且不能税前扣除,该笔款项确认不能收回是要做营业外支出处理的超过一年的非经营性借款,如果为非本公司员工,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回答】
    借给自然人股东超过一年以上的借款,该借款会被视做股息是的、判断标准是这样,但实际检查不可能刚好一年,实质是分配股利股息、红利分配给了该自然人股东
    当然要就借款本身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回答】
    对于借款期限的界定不统一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只要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因此,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
  • 你讲的应该是所得税法里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吧!你所讲的一年,应该指的是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吧!(比如你是该企业的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你9月份借了钱,如果年底你不还,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吧(一般情况下,一个纳税年度是指1月1号到12月31号))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 你讲的应该是所得税法里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吧!你所讲的一年,应该指的是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吧!(比如你是该企业的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你9月份借了钱,如果年底你不还,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吧(一般情况下,一个纳税年度是指1月1号到12月31号))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个人向企业借款未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公司转账给股东个人账户:如果公司转账给股东的资金属于借款,超过一年期限没有归还的话,就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20%去缴纳个税,未满一年的不用交税。2、公司转账给其他个人账户:如果是工资收入、奖金、劳务收入等形式是要代为缴纳个税;如果是金融业保证金、保险理赔费用等就无须缴纳...

  • 不会。与业务相关的涉税,主要的只有两方面:与收入相关的;与利得相关的。与收入相关的涉及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和附加税;与利得相关的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往来款,除非与经营相关的应收账款等长期挂账,否则不涉及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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