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 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是否需要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要看你的企业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有可能需要,那什么情形下需要呢?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如果你购进的小汽车时候计提了进项税额,销售的时候就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 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是否需要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要看你的企业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有可能需要,那什么情形下需要呢?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如果你购进的小汽车时候计提了进项税额,销售的时候就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 09年以前的未抵扣的按4%减半(2%)征收增值税,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时如果有抵扣了17%进项税的,要按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 购入时抵扣了17%进项税的,要按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未抵扣的按4%减半(2%)征收增值税计算。
  • 1、销售时:公司销售已使用过的自用汽车需要开具 .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进项税的自用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未抵扣进项税的自用汽车,按照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减按2%缴纳增值税.2、申报时: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 您好亲,销售自己使用过小汽车的相关增值税计算(一)简易计税: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你好,很高兴能帮助你,按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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