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文件规定: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文件规定: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文件规定:
    五、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一)项废止。  七、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按照国税函(2009)90号文件执行,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014年7月1日以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报税具体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

  • 根据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适用简易征收率3%,减按2%计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汽车使用后卖出,需缴纳1%增值税。例如,巴兔科技有限公司以30万价格卖出二手车,当期需缴纳增值税0.39万元。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需根据购进时是否抵扣增值税而定。若购进时未抵扣,按照...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根据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企业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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