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精装修费用支出的扣除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精装修费用支出的扣除问题
  • 当然是属于谁的就计谁身上。如果允许企业自行调整,不都用这方法避税了。
  • 对于精装修费用支出,如果属于与房屋不可分离,如果分离将会导致房屋结构、功能损坏的部分,应当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但是,对于家具、电视机等可以分离的物品,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加计扣除。

  • 一、正面回答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既然规定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则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对于精装修部分,如果属于与房屋不可分离,如果分离将会导致房屋结构、功能损坏的部分,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既然规定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则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二)精装修费用 如果属于...

  • 房价是精装修房价的,其装修费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房价外另行计算、收取装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予扣除。

  • 均是精装修。那么请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其装修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开发成本?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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