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批发和销售免征增值税.在财务上该如何处理
- 如果销售时增值税计入了销项税,减免征的增值税作为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如:企业销售图书取得100元,根据开具的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2.会计处理不需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也不存在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 按照正常的分录处理,只不过税率为13%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
是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被免征。该政策覆盖的图书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此文件定义图书为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享受优惠政策,现将主要事项提示如下:免税政策享受范围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