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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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不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三个条件,会被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典型的 ,包含四种情形
成功进行虚开增值税(即在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为自身虚开发票、教唆他人为自身虚开发票或者向他人介绍虚开发票等情形)的行为会给我国带来经济损失。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涉及的税款总额达到了1万元以上,或者导致国家税收被骗取了5000元以上,那么这将构成刑事犯罪,基准刑期为6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
1. 破坏税收秩序:虚开增值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2. 损害企业信誉:虚开增值税的企业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影响其声誉和正常经营。3. 引发连锁反应:虚开增值税的行为可能导致上下游企业陷入违法困境,形成不良的产业链。四、防范与打击虚开增值税 为了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的行为,...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虚开发票的后果是什么?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虚开发票没有定义,但参照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本罪的虚开:(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