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计算该种情况下的增值税及利润
- 一、增值税[3500*100/(1+3%)]*3%=10194.17 ,城建税(市区7%、县及乡镇5%、其他地方1%,此处按市区进行计算)10194.17*7%= 713.59,教育费附加10194.17*3%= 305.83 利润:(3500/1.03-3300)*100-713.59-305.83=8786.41
二、增值税3500*100*3%=10500,城建税10500*7%=735,教育费附加10500*3%=315,利润:(3500-3300*1.03)*100-735-315=9050
三、增值税[3500*100/(1+17%)]*17%=50854.7,城建税50854.7*7%=3559.83,教育费附加50854.7*3%=1525.64,利润(3500/1.17-3300)*100-3559.83-1525.64= -- 34414.53
四、增值税3500*100*17%=59500,城建税59500*7%=4165,教育费附加59500*3%=1785,利润:(3500-3300*1.17)*100-4165-1785= -- 42050
五、增值税[3500*100/(1+17%)]*17%-[3300*100/(1+17%)]*17%=2905.98,城建税2905.98*7%=203.42,教育费附加2905.98*3%=87.18,利润:(3500/1.17-3300/1.17)*100-203.42-87.18=16803.42
六、增值税3500*100*17%-3300*100*17%=3400,城建税3400*7%=238,教育费附加3400*3%=102,利润:(3500-3300)*100-238-102=19660 - 亲,我对于你的追问回答一下哈。
你要懂得原理,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承担的,因而销项已经由消费者承担了,你感觉好像是你交的增值税,那是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易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样,纳税人才是真正交税的人——消费者,而你是负税人;同时你的进项都已经抵扣了,所以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实际上你已经不负担增值税了,在计算利润的时候肯定就不能扣除了呀~
所以说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增值税不可在其扣除项目中抵减。
一、增值税[3500*100/(1+3%)]*3%=10194.17 ,城建税(市区7%、县及乡镇5%、其他地方1%,此处按市区进行计算)10194.17*7%= 713.59,教育费附加10194.17*3%= 305.83 利润:(3500/1.03-3300)*100-713.59-305.83=8786.41 二、增值税3500*100*3%=10500,城建税10500*7%=735,教育费附...
3、应交税增值税:595元 4、利润:3500-3300=200(元)(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进售均为含税价:1、购进时:不含税价:3300/(1+17%)=2820.51(元)进项税额:2820.51×17%=479.49(元)借:库存商品 2820.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9.49 贷:银行存款 330...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1.03*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即:含税销售收入/1.17*17%)一进项税额(取得并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明的税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
出项税-入项税=5000 该交易收入:48000-18000-4358.98=30,000=25,641.02 其他费用实际估算。
公式计算如下:进货5000元的是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为:5000÷(1+17%)X17%=726.50销售1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10000÷(1+17%)X17%=1453应交税金为:1453-726.5=726.5元(国税)地税中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基金等等约是增值税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