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动产不得从 销项税额分期抵扣

哪些不动产不得从 销项税额分期抵扣
  •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除贷款服务外的其他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自然人。同时注意与住宿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相区分。②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③由于外购贷款服务不得抵扣,当然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也不能抵扣。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

  • 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融资租入形式取得不动产,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况下均是分期支付的,因此租金对应的进项税也是分期抵扣的,没有必要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2年抵扣,因此,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3、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建筑企业大多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一些临时...

  • 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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