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避免国际双重纳税的方法是
-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对同一跨国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税收期限内,课征同一或类似的税收。
避免双重征税,国际通行做法为“抵免法”,即从应纳税额中抵免境外已缴税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国际间双重征税,又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如果您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 税法规定计算的抵免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抵免;高于抵免限额的,按照抵免限额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从受控的外国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抵免限额内抵免。
1、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已在 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其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 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 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3、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免,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
其抵免限额为: 境内、境外所得按 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也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3.免税法(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单方面放弃征税权,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彻底免除。4.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法律依据】《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 家间避...
1. 低税法: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国外来源的所得,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负担。2. 扣除法:居住国政府在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已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尽管如此,这种方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3. 免税法(豁免法)...
1. 免税法(Foreign Tax Exemption): 居住国政府承认来源国对境外所得的税收管辖权,对已缴税的部分免于国内征税,彻底避免双重课税。全额免税法虽然罕见,但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已缴税部分;累进免税法则普遍采用,免税部分在计算总税率时会考虑。2. 扣除法(Foreign Tax Deduction): 居民纳税人可将...
避免双重征税,国际通行做法为“抵免法”,即从应纳税额中抵免境外已缴税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国际间双重征税,又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如果您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 税法规定计算的抵免限额的,可以...
在探讨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以避免重复征税的方式时,主要涉及三种方法:免税、抵免以及视同已征税额抵免。每种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局限性,下面将逐一分析。首先,免税方式是指对来源于对方国家的所得不再征税,这被视为最优选择之一。其意义在于为资本输出国的企业在发展 家的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