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项税销项税抵扣的问题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其实质上是对增值额部分征收(理论),比如你买100,卖150,增值税就对差额的50征收——这是直接法
在实际中,直接法不便于操作,所以采用的间接法,就是我们常说的销项减进项:
假设采购100,销售200,税率17%,按照直接法应交税(200-100)*17%=17
按照间接法,销售200销项:200*17%=34 采购100进项100*17%=17 最后应交税销项-进项=34-17=17 这样跟直接法计算才是一样的,抵扣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销售的销项税额记应交税费贷方,采购的进项税额记应交税费借方,两者的差额就是你实际应缴的税额
在实际中,税务为了加强征管,需要取得专用发票认证通过才能抵扣,对于小企业还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 增值税的对销售应税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也就是说,买入价格是10元,卖出价格是20元的话,那么应该承担增值税的增值额是10元
销项税代表的是卖出的20元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代表的是10元的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所以该环节需要负担的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我们逆向思维一下,假设税率为10%,如果不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企业按照所卖出的价格缴纳税收。那么假设一个货物的流转环节从0 到10元到20元到30元,那么第一个环节(0-10)需要纳税1元,第二个环节(10-20)需要纳税2元,第三个环节(20-30)需要纳税3元,整个流转环节需要纳税6元。在第二个环节的时候,原先缴纳的10元的增值又被计算了一遍,第三个环节同样又被计算,重复征税
而如果是按照增值额征税,第一环节纳税1元,第二环节1元,第三环节1元,消除了重复征税。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做可以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 我打个比方吧,假如你们公司购进10000材料,税金是1700,价税合计11700元,你交了1700元的税,材料供应商开了发票,并代替你向税务局交了1700元税,你把这些材料加工生产后卖给你的客户,售价是15000,税金2550,价税合计17550元,你收了2550的增值税金要交给税务局的,但是这项业务活动中,你已经为你购买的材料交了1700元的税,你发生的增值部分是售价15000-材料成本10000的差额即5000元的17%,所以你本期应交的税金是850元,因为增值税是对应增值部分收的税
1、凭票抵扣原则。纳税人只有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普通发票、收据等其他凭证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依据。2、用途抵扣原则。纳税人只能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不能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举例: 某厂进原料,不含税价100元,17%税率,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含税价117元。 加工后卖出,不含税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合计含税价234元。 一般纳税人 企业可以凭那张进货的 的抵扣联去当地 国税 机...
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
进项税与销项税的互抵分录,是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将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进行相互抵扣,从而确定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一、进项税额的处理 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需按照支付的税额计入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通常在会计科目的“应交税金”项下的“进项税额”子科...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是这样抵扣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结转增值税的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