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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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 规定: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
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涉及到增值税问题。首先,需明确,提供贷款服务时,银行需对按期计收的利息收入,按结息日所属期进行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3号)第六条的规定。具体而言,银行在结息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
贷款利息以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进项税都不能抵扣。逾期贷款利息同样不能抵扣。应将取得的利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作为财务费用入账。
是。根据查询税务局官网得知,利息收入增值税按月纳税,也可以选择按季度纳税。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都是按月或按季结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贷款利息,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按“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银行贷款利息是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