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00*(1+40%)/(1-30%)=200(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100+100*40%+200*30%=200(万元)

    不难看出,两者是一致的
  •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在同时征收消费税的时候: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是一致的,即都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由于消费税属于列举征税,应征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在不征收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基础上除以(1-消费税税率)就可以了。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是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计税基础包含了税费在内,而单是材料费和加工费是不含消费税的,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即:(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然后再乘以税率,才是应征的消费税税额。
  •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100+100*40%+200*30%=200(万元)不难看出,两者是一致的

  •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②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

  • 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消费税 ③应纳增值税=[成本+(1+10%)+消费税]×增值税比例税率 (2)单一从价消费税: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②应纳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③应纳增值税=成...

  • 消费税=229.47×5%=11.47 增值税=229.47×13%=29.83

  •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10+100)/(1-30%)=300万元 代扣代缴消费税=300*30%=90万元 继续生产高级化妆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340/(1+17%)=2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7%=340万元 消费税=2000*30%=600万元 可以抵扣的消费税=90*60%=54万元 直接出售:成本价=(110+100)*40%+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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