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哪些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发生的哪些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企业的资产损失,只有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才有可能报到税务局申请资产损失的抵扣。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或者是被偷被盗发生的损失是不可以申请的。
  •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

  • 有法院的判决书,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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