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还需要备案吗?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还需要备案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是否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才能够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若企业发生资产损失需要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作为申报依据,但是不用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自己留存即可。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国家税...

  •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程序如下:(一)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只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

  •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

  • 如果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满足25号公告第三章规定条件时,在损失发生的年度进行申报扣除,不能追补扣除。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2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 在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过程中,资产损失的扣除需要在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汇算两个环节中分别进行处理。这是因为资产损失的扣除不是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所得税的缴纳,而是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来说,资产损失的扣除首先需要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用于调整企业的核算利润。然后,在所得税汇算时,企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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