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居然可以延期,怎么做到的

申报纳税居然可以延期,怎么做到的
  • 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延期纳税是指延缓一定时期后再缴纳税收。狭义的延期纳税专门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延期纳税规定进行的延期纳税;广义的延期纳税还包括纳税人按照国家其他规定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目的的财务安排和纳税计划,比如,按照折旧政策、存货计价政策等规定来达到延期纳税的财务安排。
    1、《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规定:“《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延期申报纳税:(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 申请延期申报途径如下。若符合条件,应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20日内作出决定,若不予批准,从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 法律分析: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需延期的,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结束之日三天前,向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延期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填妥后向文书受理窗口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纳税人被批准延期申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 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到申报征收窗口预缴税款...

  • 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应当在法定申报缴税期限到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一份详细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 反映当前货币资金余额以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的财务信息。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采购支出等非投资和筹资活动的详细预算表...

  • 法律分析:三个月,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

  • 一、正面回答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电子客户端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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