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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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延期申报纳税:(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 1、《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规定:“《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
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延期申报纳税: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
1、纳税人如果有特殊的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1)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给纳税人带来巨大损失,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到较大的影响;(2...
法律分析: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下列情况属于有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
我国的纳税管理法规允许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特定情况下延期申报。延期的主要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和财务会计处理的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和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导致纳税人无法按期完成申报,此时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请需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核后,最长可延期至3个月。...
由于财务处理尚未完成,申报工作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地域性的因素导致了申报的延迟,税务机关通常会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延期申报的期限,以确保公平和公正。这样,纳税人可以根据公告中的信息,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因特殊情况而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