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税法关系主体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指海关和税局,其权力和义务是不太对等的,因为他们是代表国家征税的,属于强势主体。纳税主体指企业和个人,其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太对等的,因为他们属于弱势主体。总之,不对等。
税法关系主体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指海关和税局,其权力和义务是不太对等的,因为他们是代表国家征税的,属于强势主体。纳税主体指企业和个人,其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太对等的,因为他们属于弱势主体。总之,不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在内容上的区别。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权利义务的设立与分配既完全对等又表现出直接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律规范,赋予税务机关较多的税收执法权,从而使税务机关成为权力主体,纳税人成为义务主体。这种权利...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税务机关作为权利主体之一,其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等。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征税、开展税务检查、实施税收处罚等。同时,税务机关也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税法的公正执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总之,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确保了权利主体双方的对等性,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税法的...
1、税与法的共存性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 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两者的关系: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①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
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法律地位相等,权利义务不对等。征税主体:行使征税职责的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