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等性 吗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等性 吗
  •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在内容上的区别。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权利义务的设立与分配既完全对等又表现出直接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律规范,赋予税务机关较多的税收执法权,从而使税务机关成为权力主体,纳税人成为义务主体。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是由税收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征所决定的。但是,税收法律关系并非是一种完全单向性的支配关系,即是说,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义务主体,但在某些特定场合又可能转化为权利主体,不对等也不是绝对的。
  •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在内容上的区别。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权利义务的设立与分配既完全对等又表现出直接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律规范,赋予税务机关较多的税收执法权,从而使税务机关成为权力主体,纳税人成为义务主体。这种权利...

  •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税务机关作为权利主体之一,其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等。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征税、开展税务检查、实施税收处罚等。同时,税务机关也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税法的公正执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总之,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确保了权利主体双方的对等性,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税法的...

  • 法律主观: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 法规 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比如,我国目前征收 增值税 的是销售的货物,加工...

  • 对。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被管理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

  •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始终是国家,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纳税人...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