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专用章盖的不清晰、模糊了!影响报销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专用章盖的不清晰、模糊了!影响报销吗?
  • 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

    但是如果是专用发票的话盖章时要注意不要盖在金额上,那样发票认证会比较困难
  • 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但是如果是专用发票的话盖章时要注意不要盖在金额上,那样发票认证会比较困难

    拓展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般不会,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但是如果是专用发票的话盖章时要注意不要盖在金额上,那样发票认证会比较困难。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 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_百度百科
  • 1,如影响对印章内容的判断,则必须请开票方在票面合适之处再行加盖清晰的印章。
    2,由于无法判断票据印章的真实性,则影响发票的合法合规,受票方有可能产生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风险。
    3,请予及时处理。
  • 对于 上印章模糊不清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重新加盖一个清晰的印章;二是可以在发票的反面加盖印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它不仅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还是纳税人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在增值税计算...

  • 法律分析:普通发票里盖发票专用章盖2次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即第一次模糊了再盖第二次,这是一种正常的盖章更正方法。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

  • 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但是如果是专用发票的话盖章时要注意不要盖在金额上,那样发票认证会比较困难

  • 发票章不清楚不可以重新盖章。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的要求如下: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

  • 发票章盖模糊了可以用的,一般如果盖章非常不清晰的话,可以再在别的空白地方再盖一个章就可以了。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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