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可抵扣如何计算增值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管理失误而腐烂变质、管理失误而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要进行进行税额的转出
应交的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3900-10000*12%)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有: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3、不可抵扣的其他进项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但是有些非正常的损失,不是生产过程中必须的,是纳税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这部分的损耗就没有产生增值,所以相应的进项税就不能继续抵扣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部分的商品的最终价值是在本环节最终实现了,此时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相应的进项税就不再可以抵扣了。其次是非正常损失的范围。现行政策对非...
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