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安置房是否要求政府开具土地出让金发票?

房地产开发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安置房是否要求政府开具土地出让金发票?
  • 政府部门不能开具发票,又不是企业,但是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可以开具政府部门的财政票据,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凭这个票据列支成本费用,做税前扣除。
  • 政府部门不能开具发票,又不是企业,但是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可以开具政府部门的财政票据,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凭这个票据列支成本费用,做税前扣除。

  • 房地产公司无偿赠予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规划文件上有规定的、在开发小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文、体育场馆、幼儿园、社区服务场所等配套设施,可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房产移交时不视同销售,但应当把移交时政府签收的移交文件留存备查。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 产权移交住房是指开发商将部分房屋无偿提供给政府,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政府。购买产权移交住房时,不包括停车位在内。根据最新规定,产权移交配建的户型区间设定在80至120平方米之间。假设产权移交配建总面积为30000平方米,我们可以进行简单的计算。如果按照两梯四户的布局,两套85平方米和两套120平方米...

  •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

  • 概括而言,房地产企业项目内建造的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如下:一是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二是不视同销售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三是不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建造成本。(一)增值税的处理: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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