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2009年购买自用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20000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09年的小轿车
按3%征收率开具
减按2%交纳税款
120000*2%=2400
您好亲,销售自己使用过小汽车的相关增值税计算(一)简易计税: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不可以,因为政策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小轿车不允许进项抵扣,如果是买的大卡车,并是经营用的,就可以抵扣了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报税具体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
您好($)!按照财税【2009】9号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企业出售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且进项税额已经转出的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可按3%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以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