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暂估,年报时票据尚未收到,账务上怎样调整

跨年暂估,年报时票据尚未收到,账务上怎样调整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所以要进行纳税调整。
    跨年暂估,年报时票据尚未收到,账务上不需要调整;只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 12月份货到票未到,会计人员需做暂估入库处理,但要注意暂估入库的单价不参与移动平均单价的计算。销售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需要等到1月初再将暂估入库红字冲回,收到发票时再做正式入库处理。原材料入库未取得发票暂估入账,一般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要等于实际成本,如果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不等于实...

  • 如果真是业务存在的话,找销售方重新再开一张,你方再付点税钱;如果对方不给开发票,你就只能找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按你暂估的明细开张发票,付税钱;再就是自己企业承担,冲销暂估,冲销成本,这样会增加利润!有交所得税的可能;具体用哪个办法只能你自己衡量了。

  • 当暂估成本在去年结账时生成,而票据在跨年后才到达时,处理方式需要遵循跨年后的会计准则。具体来说,应该将票据金额计入新年度的成本或费用科目,而不是继续记入去年的成本或费用科目。在会计记录中,应当明确标注这笔跨年票据的具体信息,以确保不会重复计算。如果这项成本或费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是的。等收到发票时,红字冲回暂估,根据发票重新入账(有差异的要进行调整)。至汇算清缴时,尚未取得发票的,做纳税调增处理;待到取得发票年度,再做纳税调减处理。暂估入库时: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拿到发票时,首先冲回已经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借:原材料(红字)贷:...

  • 就是到了年末,账面上仍然有暂估材料挂账,说明发票仍未到。这时,税务机关会认定为未取得合法票据,而要求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实务上,只要在汇算清缴日收到发票,就无需做纳税调增。若仍然没有收到发票,即使做了纳税调增,在收到发票的当年,仍然可以做纳税调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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