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需满足哪五个条件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兼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兼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兼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兼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兼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免税合并,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应税合并下被合并方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免税合并下,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所以说免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原账面价值,而...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
如果合并后的企业继承了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那么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将成为合并后企业的计税基础。此外,合并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交易,这些交易也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二、增值税 在企业合并中,如果涉及到存货、固定资产等货物的转移,那么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实务中还有一种不太符合税法规定的做法,一般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的分公司独立在当地纳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