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避税假离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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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上述规定,公民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只要遵循法定的申请登记程序即可自由结婚或者离婚。
但我国《税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均不得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逃避纳税义务,否则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依据该规定,偷逃税款达到一定数额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沈阳这对夫妇反复结婚、离婚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房产税收,则其行为涉嫌违反税收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其逃避的数额较大,还可能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刘辉律师为您解答,望采纳,谢谢!
为了自己的私利骗取离婚证是违法的,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但“假离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民事案件,没有诉讼,就没有人主动追究。对于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处理撤销了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之后,人民法院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为买房避税假离婚从法律角度,不违法,但不道德。有许多人是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复婚无望。自作自受。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一、因为我们现行的房市有一个政策:出售满5年的唯一住房时,可以免交个税!
二、如果夫妻俩名下有二套或以上的住房,满5年了,需要出售时,就享受不到上述的免税政策了。怎么办?夫妻俩先假离婚,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这样一来,夫妻一方,总是可以把其中的一套房子,做成满5年且是唯一的,然后再卖房,这样个人所得税就不要交了。
很多家庭,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甚至更多房产,那么在卖房时,为了符合这个免征的条件,为了节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去民政部门离婚就很正常了。
等到房子卖了,夫妻俩再复婚。据说沈阳有一对夫妻离婚复婚搞了7次!
三、这就是房市新政惹的祸!前面说的是卖房。下面说说买房,以某地的限购政策为例,一对夫妻只能享受一套优惠利息,且限购一套。那怎么办?离婚啊,一离婚就是二个家庭了,就可以分别享受一套且多购一套。再政策享受后,咱们再复婚!
四、如此荒唐为那般?
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被指是主因。
若从道德层面评判,连小学生都会说假离婚不好,但在目前状况下,有人做出这种"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选择也是无可厚非,并且这种反常行为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恰恰说明了一些房产政策的"不靠谱",而正是这些不靠谱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婚姻的道德底线。"假离婚"的背后其实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公共政策在制定时更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让更多人通过假离婚这种方式来糊弄政策。
另外还有为了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由于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确实存在离婚者比有婚姻者能获取更多利益,从而引发人们出此下策。
【崇阳县律师】 - 我国法律制度是婚姻自由,你何时结婚,何时离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就可以,但,假离婚存在一定风险,在离婚前建议做好财产及小孩抚养权等夫妻共有权益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