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的余额次年汇算清缴可否调整

计提福利费的余额次年汇算清缴可否调整
  •   【问题】
      2008年以前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有余额没用完,请问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推荐阅读·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涉税政策解读
  • 先不看汇算清缴,先看根据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在实际发生时,进入相应成本。因此,你用了60万,期末余额90万应直接冲回你的营业成本或者制造费用。冲回90万余额以后,你的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为0.再看你用的标准:800*14%=112万元>60万元,因此,不用纳税调增,60万元可以全额抵税。汇算清...

  • 福利费现在应该不计提了。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支,如果上年多计提了,按照会计准则的~会计差错处理 如果是汇算清缴前发现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汇算清缴的报表和所得税申报 如果是汇算清缴后发现的,如果金额不大,会计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调减本年度的应付福利费税法上,调增本年度的应纳税...

  • 3、福利费的列支必须符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福利费的支付应当凭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同时并非所有符合规定的福利费支出都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只准予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和企业实际账务处理时还是有些区别。更多关于福利费...

  • 如果年终奖12月计提后,毕竟出现在跨年后的1月份发放的话,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抵扣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 按应付福利费余额调增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