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进项税已抵扣,对方要求退回发票如何处理

对应进项税已抵扣,对方要求退回发票如何处理
  • 我们公司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报告单,做一笔负数凭证,对方公司冲红,重新开具新的凭证,我们正常做就可以了,申报的时候要有进项税转出。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且注意已认证抵扣的蓝字发票不得退回销售方。【摘要】
    对应进项税已抵扣,对方要求退回发票如何处理【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兴为您服务。【回答】
    如果就是这个月,那么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账不用处理,申报表上填进项转出即可,如果已上账冲销原来的分录,重开发票后再做账分录。【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且注意已认证抵扣的蓝字发票不得退回销售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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