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怎么办?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照税务系统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跨月的,已经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减,不能作废的。现在因为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退货行为,按照规定,应该由购货方的税务机关出具退货证明,并开具出开具负数发票证明单。现在你所说的是对方不光是退货了,还把票退给了你们,我只能建议你向你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书面说明,然后将所退回的发票收齐,再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前面的数额,即可。退回的货物要按时入库,做好相应的记录。
- 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扩展资料
其他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1、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 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2、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 已认证的发票那就有开具红字发票才行了,购货方根据红字发票把之前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已经变得非常简便了,只要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即可。
一:首先要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
1、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
2、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3、购货方申请----已抵扣----确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表----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打印;
4、打印完成后选择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信息表编号出现后再拿给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 如是以前月份开具的发票,购货方已将该发票通过认证。则需要购货方到主管税务局开具退货证明,你方将原票作废,并开具同数额负数发票冲减销售,之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即可。如是当月开出的发票并没通过认证,那么直接将原票作废,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就可以。
- 要对方提供税务局开具的证明,你开红字。
发票认证了再直接退回来,对方有点搞笑的。
法律分析: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若进项发票已认证,但因货物退回等原因需要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需要记录为“进项税额转出”。这一项会计处理主要是用于记录企业在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或因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发生此类情况时,应进行如下会计...
在购货方已经完成发票认证的情况下,若需对部分商品进行退货处理,购方应首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需要打印两张并盖上公章。随后,携带已打印的申请单和需冲红的纸质专用发票,前往所属税务机关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购方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给销售方,销售方需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根据收...
在发票已经认证的情况下,若需要部分退货,购货方需首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两份并盖上公章。随后,持打印好的信息表和需要冲红的纸质专用发票前往所属税务机关,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购货方需将此通知单交给销售方,由销售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依据通知单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需要...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 ,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