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综上,企业丢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15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登报声明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 直接问税局,要登报纸的,还要罚点小款!!然后重新办理,具体情况,最好问当地税局,他们都会详细告诉你的!

    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登报 不要罚款
  • 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丢失后不需要补办,纳税人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即可。

  •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让税局在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盖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样就是一个证明了,如果你真需要那个税局下达的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可以拿着税务登记证让税局在给你出一份,无所谓的。

  • 现在有的地方已不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只是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盖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长条章.如果盖章的话,到了国税局就能盖.如果补 的话,需要单位开具丢失证明,然后再去补办,如果顺利的话,去了就能补办的.

  • 你好 你可以根据下面的要求来补办哈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 2,当场受理。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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