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税法案例

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税法案例
  • 案例:2010年底,H公司根据上述协议规定和当年度该新型抗菌素药品销售总额的5%计算支付A公司应收取的500万元人民币专利使用费时,接到深圳市国税局通知,要求H公司在向A公司支付上述专利使用费时应按10%的税率代为扣缴50万元企业所得税和相应的营业税及其附加。A公司得悉此讯后,遂通过其设在广州的常驻代表处与深圳市国...

  • 如果是来源于 的所得且由 境内的公司或机构负担,则该美籍人士须至少在 就其来源于 的所得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可以由税收主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至于交多少税,根据中美接收协定和 个人所得税法确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中美双边税收协定 一、协定 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 一、本协定适用于下列税种 (一)在 人民共和国: 1.个人所得税; 2...

  • 中美双边税收协定旨在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协定适用对象为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第二条,协定适用税种包括:(一)在 :个人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二)在美国:根据国内收入法征收的联邦所得税。此外,协定也适用于签订后增...

  •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作为平等的法律主体,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通过谈判缔结的双边书面协议。多边税收协定则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通过谈判缔结的多边书面协议。以中美税收协定为例,这是 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愿意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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