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跨年未归还是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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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上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东借款“跨年”却“未超一年”,是要交个税的。根据相关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
公司向股东借款能跨年还,公司向股东借钱的行为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只要公司与股东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在跨年之后偿还。对于约定在跨年之前就必须要偿还所有的借款的,若是公司在跨年之后还,此时就会构成经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能跨年还吗?公司向股东借款能跨年还,股东与公司之间的...
如果你有借款协议,且借款理由充分,写明还款时间,应该没有问题。这事儿归工商管,会认为你涉嫌抽逃注册资金。但每年工商年检要3月才开始,年检之前把钱还了就行。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其适用条件并没有企业必须盈利这一前提。因此,凡纳税年度终了后,股东向企业的借款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即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并依据“利息、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