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 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

  •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

  • 1. 对于超过2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2. 充分了解欠款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能力,与其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力争通过友好解决的方式实现债务回收,并确保法律合规方面的注意事项。3. 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欠款,可以将其作为坏账处理。按照企业内部的制度和会计准则,将其计入坏账准备中,以便...

  • 实际收不回的时候,借:坏账准备,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

  • 应收账款增加计入借方,应收账款减少计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账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多收账款。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而未能同时收到应收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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