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出纳人员应具备的六条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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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法对出纳的职责规定仅是原则性的。其具体可以表述为: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 、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
该规范共计六章,一百零一条,内容涵盖了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犹如一座详尽的指南,引领我们深入理解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其中包括:必要性:明确会计工作的基本定位,强调其在经济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指导思想:阐明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价值观,确保公正透明适用范围:界定规范的适用对象,确保规则的一致性...
【答案】:A,B 《会计法》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规范》进一步予以强调。“按照《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
法律分析:《会计法》中对出纳的职责规定了限制性的条款。即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