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会计和出纳必须是两个人么?

一个公司会计和出纳必须是两个人么?
  • 正常来是这样的,在各大企业这条规定都有严格遵守
    但在中小企业,账目较少,有很多就把两个职位合二为一,这种做法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
    还有很多企业只设出纳,不设会计,找代理机构记账
  • 一个公司会计和出纳必须是两个人,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一个公司会计和出纳必须是两个人,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内控要求是必须的,但是很多公司达不到这个要求,没有那么多钱请两个人,所以几乎都是一个人的,这对一个企业有很大风险,有可能出现贪污公款事件,当然家族企业无所谓
  • 最好是两个人,一个管钱,一个管账。各自分工,但又相互衔接。
  • 必须的,不然的话公司会遭受很大损失的,这你懂的。
  • 那是必须的!
  • 《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摘要】
    公司一定要有会计和出纳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出纳是会计岗位的一种,企业一定要有会计。【回答】
    《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回答】
    您好,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回答】
  •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的出纳与会计是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的。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 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可以一个人。因为:一、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二、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三、解释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风险...

  • 一个公司会计和出纳必须是两个人,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 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这是因为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的职务,必须进行分离。这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规定的。这种分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为了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以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同时增强会计数据的可靠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

  • 理论上,法律上是这么要求的。出纳负责现金收入,银行往来等。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会计负责记其他帐务,报税等。 要做到钱帐分离,所以要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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