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为什么不能在税前扣除?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因为这些属于支付未分配利润范畴不是企业由于经营活动为获得收入而支出的费用。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首先,是先计算所得税后进行利润分配。所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款项是在计算完所得税后的金额基础之上计算的,因此不能税前扣除。
其次,对于居民企业对居民企业的投资1年以上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所得税,这笔税对应的收入是免税的,那么在分配前必定的征收所得税,因此不能税前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 纳税调整:应当调减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150万元。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处理:【案例】甲公司由乙和丙两个自然人各出资1000万元设立,后来丁加入,出资2000万元,占股权比例1/3,则其中的1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后来甲公司上市前进行股份制改造,把1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案例分析】丁不需要股息红利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该资本公积是丁投入的,不是丁的所得。【摘要】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如何做帐【提问】
亲久等了【回答】
被投资企业转增资本的规定【回答】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如何做帐【回答】
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投资企业不得在税法上确认投资损失,也不得调减投资的计税基础。
【案例】某年初A居民企业通过投资,拥有B上市公司15%股权,具有重大影响。第二年3月,B公司增发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5元,股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当年6月B公司将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全部转增股本,当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回答】
【案例分析】会计上对B公司的转增股本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1000×15%)
贷:投资收益
150
税法上,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A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A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回答】
纳税调整:应当调减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150万元。
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处理:
【案例】甲公司由乙和丙两个自然人各出资1000万元设立,后来丁加入,出资2000万元,占股权比例1/3,则其中的1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后来甲公司上市前进行股份制改造,把1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案例分析】丁不需要股息红利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该资本公积是丁投入的,不是丁的所得。【回答】
乙和丙应当作为股息红利收入,每人各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1/3×20%(个人所得税税率)=66.67(万元)。【回答】
金融工具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回答】
【回答】
【回答】
[微笑]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可以点击右上角“结束服务”,并给予5星赞可获赠1张咨询券。如果未经事宜可以留言或再次向我提问[比心]【回答】 - 由于股息、红利是对投资者税后利润的分配,本质上不是企业获得经营收入的正常的费用支出,因此,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各国的所得税法对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这也是国际惯例。
查看原帖>>
首先,是先计算所得税后进行利润分配。所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款项是在计算完所得税后的金额基础之上计算的,因此不能税前扣除。其次,对于居民企业对居民企业的投资1年以上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所得税,这笔税对应的收入是免税的,那么在分配前必定的征收所得税,因此不能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首先,是先计算所得税后进行利润分配。所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款项是在计算完所得税后的金额基础之上计算的,因此不能税前扣除。其次,对于居民企业对居民企业的投资1年以上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所得税,这笔税对应的收入是免税的,那么在分配前必定的征收所得税,因此不能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因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款项是在企业所得税计算结束后的金额基础之上提取的,因此不能税前扣除。通俗一点,从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角度来分析可以有如下分析:从投资者的角度,被投资者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算作投资者“投资收益”,这是属于收入总额的一部分,而不是能够扣除的成本费用类,因此不能税...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当年不可扣);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
可以税前扣除。但是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