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明确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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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下列项目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当年不可扣);
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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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00%】。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是指不允许税前扣除。也就是全年销售收入减去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正常支出,就是利润。按照利润乘以税率计算所得税额。但有些费用是不能扣除的如罚款、滞纳金、高于银行的利息支出、高于销售收入5‰的招待费用、广告支出15%、赞助费等等可以参考一下所得税法的...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2、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3、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