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作为当年计提费用可明确次年初实际支付,可否当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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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2018年12月份的费用,在19年1月支付,允许在2018年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只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进行了发放,就允许税前扣除。
财政部对于企业年金追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政策要求:企业年金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后,可以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为上限,计提一年费用。因此,只要当年度12月31日获得批复,相当于可以追溯一年缴费。
财政部对于企业年金追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政策要求:企业年金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后,可以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为上限,计提一年费用。因此,只要当年度12月31日获得批复,相当于可以追溯一年缴费。
企业年金也称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政府规定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状况自愿建立的,所缴纳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的旨在为职工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的特点包括:企业年金是对企业职工提供的企业福利制度,而不是社会保险或商业保...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3、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尚未明确归属个人,则通常不会纳入财产分割范畴。分割时,将针对企业年金获取途径、缴纳历史、归属条件等进行全面评估。若最终未能达成共识,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审判请求。法院将立足公证视角,兼顾双方权益,做出最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