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企业调整公允时为什么加递延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企业调整公允时为什么加递延负债
  • 所谓“免税合并”,是说被并方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方时,按照原资产负债的账面成本“转让”,不产生转让所得,不计算交纳所得税。因此,该些资产负债进入合并方时,应当按照原账面成本作为计税成本。

    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将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纳入合并报表的,购买方认可的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均是其公允价值,而免税合并下,计税基础为其原来的账面价值,所以存在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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