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按集团公司所在地计税的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一定的。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计税。如果是汇总缴纳的,那么分公司要在所在地预缴所得税,然后再汇总结算。
国家规定,分支机构应按《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1、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地区,一起交的话,要打申请,汇总交纳所得税的,一般情况如下:
(1)如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非独立核算,所得税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
(2)如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3)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办企业条件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2、 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区,分公司按内资与外资来划分,内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外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向税局申请汇总到总公司所在的国税机关缴纳,并出具汇缴证明给分公司的国税主管机关。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
不一定的。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那么分公司的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计税。如果是汇总缴纳的,那么分公司要在所在地预缴所得税,然后再汇总结算。国家规定,分支机构应按《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1、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地区,一起交的话,要打申请...
企业所得税得计算缴纳,是以企业取得的利润为计算依据的。不管是否营改增,不管是否是老项目,也不管是否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的算法是不变的。
如果是营业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但是纳税时还是要由分支机构向分支机构当地税务机关缴税,否则就违反了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总之,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你好亲,由总公司申报。 1、如果确实是分公司,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它涉及纳税所属地问题,以及事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任务目标,情况有点复杂,尤其是分公司的规模比较大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的东西都是空的,只有与当地税务机关搞...
这里所说的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2)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3)非居民企业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