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实现税前利润200万,按25计算应缴所得税

本年度实现税前利润200万,按25计算应缴所得税
  •   企业本年度税前利润,也就是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为:
    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款=200*25%=50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应交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万
    结转
    借:本年利润50万
    贷:所得税费用50万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 税前会计利润=200
    调整项目增加额=10十3十7=20
    调整项目减少额=0
    应纳税所得额=200十20=220
    应纳所得税额=
  • 铁盒四周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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