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哪个会计准则上有规定具体范围

业务招待费哪个会计准则上有规定具体范围
  • 1、业务招待费在会计准则上没有做出规定具体的范围。
    2、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 目前来讲,会计以及税务相关法规都没有
    没有哪个会计准则对
    业务招待费做具体范围的界定
  •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企业如何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们不妨设个方程式,设某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Y,同时要满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对上式变形后得出8.3‰×X=Y,即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的比例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
  • 任何和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税法对此并没有强制的硬性规定。只要你有依据可以证明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实际经验活动有关且可以出示相关发票就可以了。
    不过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业务招待费’只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其余40%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计算所得税
    且实际发生额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也就是说如果你当年的营业收入(全年不含税的销售额)是1000万,那么你可以进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就是5万元。超出部分需要全额调增计算企业所得税。
    纯手工输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1、业务招待费在会计准则上没有做出规定具体的范围。2、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

  • 76条。《企业会计准则》第76条,管理费用包括一般行政费用和一般销售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

  • 1、业务招待费不可以资本化。2、理由如下:一是准则中资本化的概念是针对借款费用所言,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二是所谓资本化,就是计入资产的价值,业务招待费不符合基本准则中关于资产的定义,因此不能计入资产的价...

  • 会计准则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准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

  • 结论是,根据会计准则,业务招待费通常不被计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而是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具体体现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这种费用是企业为了正常业务运营而产生的,例如商务宴请或客户接待。在财务制度改革之前,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并不统一,只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法设有明确的支出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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