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是什么意思?如何填写?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四十三) 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包括辅导期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时预缴的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扩展资料:
逻辑关系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表的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三个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专用 项税额合计数、普通 项税额合计数、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务劳的税额三者之和。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收购凭证进项税额合计数、运输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三者之和。
3.《发票领用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税额”栏专用发票小计数应分别等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税额”栏的合计数。
《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与“税额”栏的合计数之和,同时《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税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税额”栏的合计数。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填报说明 - 提前预缴的税款
您好答:第28栏“1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 款按当期实际可抵...
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
是指纳税人本 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 本年累计 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四十一) 本表第 28 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 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四十二) 本表第 29 项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 数据, 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
那一项应该是报表自动生成的,表示你之前有预缴税款,很多企业有这种情况,比如新申请的一般纳税人当月为了领购发票,税务局要求先预缴部分增值税,这个部分就会在上期预缴里体现。
一般预交税额是针对外地经营发生的业务,比如工程建筑,需要在业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申报时直接抵扣预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