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购的熟料生产的水泥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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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目录》对水泥行业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有新的规定。如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40%以上来自废渣;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技术要求。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严格:一是由100%即征即退改为70%;二是企业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三是40%的废渣利用率使生产低标号水泥的企业难度加大。
项目《目录》对水泥行业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有新的规定。如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40%以上来自废渣;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技术要求。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严格:一是由100%即征即退改为70%;...
包括采用旋窑法工艺自制水泥熟料和外购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满足沼气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的沼气发电或供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第一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
第九条、对企业、事业单位综合利用工业三废实行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按本办法附件《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目录》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目录以外的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经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二、国家税务总局《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3]1164号】:对生产原料中粉煤灰和其他废渣掺兑量在30%以上的水泥熟料,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