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哪些条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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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第一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第五项也规定,采用旋窑法工艺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而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同时企业应当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且利用的废渣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目录,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只要生产水泥的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就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且利用的废渣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目录,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只要生产水泥的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就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正文回答一般纳税人利用废渣,原料为70%以上,生产的混凝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销售自产的混凝土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二、分析商品混凝土就是指用作商业用途的混凝土,...
项目《目录》对水泥行业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有新的规定。如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40%以上来自废渣;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技术要求。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严格:一是由100%即征即退改为70%;...
最后,计算应退增值税额。根据财税[2000]25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因此,应退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销售额×(17%-3%)。举例说明,假设某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0万元,则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17%-...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1)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2)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