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查账五年前的补税还交滞纳金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般情况下是要加收滞纳金的。不加上滞纳金,只有一种情况,即“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税收征管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 《税收征管法》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文件分析,如果补税补的是“偷税、抗税、骗税”,则必须缴纳滞纳金,但如果是因为计算错误等失误,则可以不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谢谢!
希望我的回复能给您带来帮助! - 必须得交,没得商量
- 税务查账一般三年,如涉违法涉税案件追查时限为5年,超过5年税局已无权限。
一般而言,对于五年前的补缴税款,国税部门会加收滞纳金,以促使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不过,这并非绝对,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不会加收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当税务机关自身存在责任,导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能及时缴纳税款时,税务机关才能在三年内要求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
不加收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可以的,一般情况下税款的追征期为五年,如果定性为偷税,则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追征:《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
补交的所得税款: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 因为是补交去年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进入去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所得税费用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滞纳金应进入营业外支出/罚没支出,调整和以上一样。但是:罚没支出不允许抵减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