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已缴纳营业税的怎样开具零税率发票

房地产企业已缴纳营业税的怎样开具零税率发票
  • 房地产企业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预收款,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及完税凭证字号等字样,不再征收增值税,也不通过申报表体现。
  • 房地产企业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预收款,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及完税凭证字号等字样,不再征收增值税,也不通过申报表体现。

  • 对于已缴纳营业税部分,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税率为0,并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及完税凭证号码等字样。其他部分可以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需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预缴增值税。预收款不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对于已缴纳营业税但...

  • 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税率0,并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字样,以及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号码。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或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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