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企业上个月开零税率发票开成了有税率的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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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允许抵扣的丢失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的允许抵扣的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允许抵扣的稽核比对结果属于异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丢失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三、对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提供上述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地税务机关审核时要认真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核对税务机关内部允许抵扣资料,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信息、审核检查信息和协查信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四、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外贸企业取得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事宜。 - 增值税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税率
即是销售(出口)环节,免交增值税并退还以前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其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均已明确。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将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核销挂钩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业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有助于提高出口收汇率,有助于强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下列企业出口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下列特定出口的货物: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货物主要有:(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等。
在出口退税中,开0税率指的是在出口环节,对于应税货物或劳务,出口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为0%。这意味着在出口环节,企业无需再为出口商品缴纳任何税款,此前已缴纳的税款将按照退税政策进行退还。这种处理方式简化了出口企业的退税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三、出口退税开0税率的详细解释 1. ...
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注意区分: 1、对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实操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如果普票税率开具了免税,在增值税申报时其销售额会采集到表一第18、19栏的免税销售额栏次,应手工调整到...
出口退税政策复杂多样,具体税率的选择需根据不同的出口情况。对于大部分出口企业而言,当出口环节免税并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时,包括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的免退税,开具出口发票时应在税率栏选择“0”税率。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品已完全实现了免税和退税,不再涉及额外的税款。然而,...
答:出口货物劳务、零税率服务,根据享受的税收政策不同,发票开具应按如下进行:1.享受退(免)税的出口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因此对于享受退税的出口业务,发票应在出口后按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会计...
明确答案:出口贸易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出零税率发票。这类企业在满足退税条件和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向海关申请开具零税率出口发票,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零税率不等同于免税,只是退税的金额较大程度上接近零,同时,具体的退税条件和手续还需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另外,...